癌痛治療常見誤區(qū),你知道多少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5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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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區(qū)一:止痛治療能使疼痛部分緩解即可
緩解疼痛是提高晚期癌痛患者生命質量的關鍵,止痛治療的最低要求是達到無痛睡眠。真正意義上提高癌痛病人生活質量的要求應包括:無痛睡眠、無痛休息、無痛活動。
誤區(qū)二:長期服用麻醉性止痛藥會“成癮”、增加用藥劑量意味著成癮
“成癮性”的特征:持續(xù)地、不擇手段地渴求使用阿片類藥物,目的不是為了鎮(zhèn)痛,而是為了達到“欣快感”,這種對藥物的渴求行為導致藥物的濫用。
誤區(qū)三;注射藥物(如杜冷丁)比口服藥物效果更好
杜冷丁止痛作用欠佳,其止痛作用是嗎啡的1/8-1/10,而且反復使用導致藥物蓄積,引起神經、腎毒性。癌痛治療不宜長期使用哌替啶。
誤區(qū)四:服用大劑量的阿片類藥物會中毒(阿片類藥物指麻醉藥)
WHO“三階梯止痛”的基本原則強調個體化用藥, 阿片類藥物應根據患者的個體需要給予正確劑量的用藥, 否則會導致用藥劑量的不足。阿片類藥物無“封頂劑量”, 恰當的止痛劑量是指在作用時間內既能充分鎮(zhèn)痛又無不可耐受副作用的劑量。
誤區(qū)五:痛的時候給藥,不痛的時候不用給藥
按時給藥是一條不容違反的原則。即按照不同藥物規(guī)定的間隔時間給藥,如每隔12小時一次,無論給藥當時病人是否發(fā)作疼痛。這樣可保證疼痛連續(xù)緩解。
誤區(qū)六:嗎啡劑量越大,說明病情越重
疼痛是一種“主觀”感受,具有顯著的個體化差異性,相同的疼痛強度所需要的止痛藥劑量不一定相同。有些患者需要高劑量的嗎啡才能達到控制疼痛的目的。
因此,嗎啡的劑量大小,不能反映病情的嚴重程度,更不能由此估算生存期的長短。